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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11/05

11 . 室內裝修行為有哪些 ?

11 . 請問「室內裝修」的行為有哪些?

答:依據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」第 3 條之規定,所謂的「室內裝修」係指除壁紙、壁布、窗簾、地氈、隔屏、家具活動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者 :  

(一)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。

(二)內部牆面裝修。

(三)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 1.2 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。

(四)分間牆變更。

舉例說明,A君新購中古屋住宅位於八樓,並將予以整修,原始既有結構不動、不隔間,也不施作天花板等工程,只對原有壁面施以油漆粉刷,及地板之地磚重新施工鋪貼,諸如此類這些行為,僅是為室內裝飾佈置,而並非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」所指的室內裝修行為,所以得不受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」的規範。

其它如窗簾、壁紙、壁布、地毯、活動隔屏及擺設物、固定家具或系統家具沿著分間牆面施作等,皆非屬於室內裝修管理範疇,故得以免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。